
ATEX 指令 2014/34/EU 管制用於爆炸性氣氛的設備與保護系統。它的邏輯是三層對應:先由使用者依危害存在的頻率劃分危險區域(Zone),再由區域決定所需的設備類別(Category),最後由設備類別決定符合性評估路徑與適用的防爆型式。
- 分區由廠方(使用者)負責,設備類別由製造商負責——責任分屬兩方。
- Category 1 與 2 的電氣設備必須由 Notified Body 介入。
- IECEx 是國際互認體系,技術標準與 ATEX 幾乎相同,證書需分別申請。
三層對應關係:從區域到設備
ATEX 指令條文(EUR-Lex)與歐盟執委會的 ATEX 專頁定義了這套對應。理解它是整個專案的起點:
| 危險區域 | 危害存在情形 | 所需設備類別 | 設備群組 |
|---|---|---|---|
| Zone 0(氣體) | 持續或長時間存在 | Category 1G | Group II |
| Zone 1(氣體) | 正常運轉時可能偶爾出現 | Category 2G | Group II |
| Zone 2(氣體) | 正常運轉時不太可能出現,若出現僅短時間 | Category 3G | Group II |
| Zone 20(粉塵) | 持續或長時間存在 | Category 1D | Group II |
| Zone 21(粉塵) | 正常運轉時可能偶爾出現 | Category 2D | Group II |
| Zone 22(粉塵) | 正常運轉時不太可能出現 | Category 3D | Group II |
| 礦場(甲烷/煤塵) | 地下礦場 | Category M1/M2 | Group I |
分區是廠方的責任(依 1999/92/EC 職場安全指令),設備類別是製造商的責任(依 2014/34/EU)。設備商常見的困境是:客戶只說「要防爆」,卻沒提供分區圖。沒有分區,就無法確定設備類別,也無法報價。把「請提供危險區域劃分圖」列為報價前置條件,可以避免大量後續爭議。
符合性評估路徑由設備類別決定
| 設備類別 | 符合性評估 | Notified Body |
|---|---|---|
| Category 1(G/D) | EU 型式檢驗 + 生產品質保證/產品驗證 | 必須 |
| Category 2(電氣設備、內燃機) | EU 型式檢驗 + 產品符合性型式/生產品質保證 | 必須 |
| Category 2(非電氣設備) | 內部生產管制 + 技術文件送交 Notified Body 存放 | 部分介入 |
| Category 3(G/D) | 內部生產管制(自我宣告) | 不需要 |
這張表的實務意義是:Zone 2/22 的設備可以自我宣告,而 Zone 0/1/20/21 的設備必須有第三方介入。因此確認客戶端的實際分區,直接決定了預算量級。
常見的防爆型式
防爆型式(protection type)是達成安全的技術手段,依 EN/IEC 60079 系列標準。同一台設備可能組合多種型式:
| 型式 | 代號 | 原理 |
|---|---|---|
| 耐壓防爆 | Ex d | 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,不傳播到外部 |
| 增安防爆 | Ex e | 以結構措施避免產生電弧、火花與高溫 |
| 本質安全 | Ex i | 限制電路能量,使其無法點燃 |
| 正壓防爆 | Ex p | 維持外殼內正壓,阻止危險氣氛進入 |
| 浸油/充砂 | Ex o/Ex q | 以液體或粉體隔離可能的點火源 |
| 模鑄防爆 | Ex m | 以樹脂封裝點火源 |
| 非火花型 | Ex n | 適用於 Zone 2 的簡化型式 |
| 粉塵外殼防護 | Ex t | 以外殼防止粉塵進入並限制表面溫度 |
除了型式,標示還須包含氣體群組(IIA/IIB/IIC)與溫度等級(T1–T6)。選型時三者要一起看:客戶現場的氣體種類決定群組,其自燃溫度決定所需的溫度等級。

ATEX 與 IECEx 的關係
IECEx 官方網站說明其為國際防爆認證互認體系。與 ATEX 的關係是:
- 技術標準幾乎相同:兩者都以 EN/IEC 60079 系列為基礎,因此測試數據高度共用。
- 法律地位不同:ATEX 是歐盟法律義務;IECEx 是自願性國際體系,但在許多非歐盟市場被接受。
- 證書需分別申請:不能以 IECEx 證書直接取代 ATEX 的符合性宣告。
對同時銷往歐盟與其他市場的設備商,常見策略是先取得 IECEx 證書,再以其測試報告支撐 ATEX 的申請,減少重複測試。多國規劃見其他各國認證服務。
專案啟動前該確認的五件事
- 取得客戶端的危險區域劃分圖——沒有分區無法確定設備類別。
- 確認現場的氣體或粉塵種類,據此決定氣體群組與溫度等級。
- 確認設備類別後,確認是否需要 Notified Body(Category 1、2 電氣設備必須)。
- 盤點設備上的所有潛在點火源,含非電氣的機械摩擦與靜電。
- 若同時銷往非歐盟市場,評估先做 IECEx 再支撐 ATEX 的可行性。
參考高規格產品檢測服務。若設備同時屬工業機械,另見工業機械 CE 指令驗證。
常見問題
ATEX 認證一定要第三方機構嗎?
取決於設備類別。Category 1(Zone 0/20)與 Category 2 的電氣設備必須由 Notified Body 執行 EU 型式檢驗;Category 3(Zone 2/22)可採內部生產管制自我宣告。Category 2 的非電氣設備則需將技術文件送交 Notified Body 存放。
危險區域是誰劃分的?
由廠方(使用者)依 1999/92/EC 職場安全指令負責劃分。設備製造商依 2014/34/EU 負責提供對應類別的設備。這是兩個不同主體的責任,因此報價前應先向客戶取得分區圖。
ATEX 和 IECEx 要都做嗎?
取決於市場。歐盟境內強制 ATEX;IECEx 是國際互認體系,在許多非歐盟國家被接受。兩者的技術標準(EN/IEC 60079 系列)幾乎相同,測試數據高度共用,但證書需分別申請,不能互相取代。
非電氣設備也需要 ATEX 嗎?
需要。ATEX 涵蓋所有可能成為點火源的設備,包含機械摩擦生熱、靜電累積與衝擊火花。純機械的減速機、風機、輸送帶若用於爆炸性氣氛,同樣在範圍內。
- EUR-Lex — Directive 2014/34/EU (ATEX)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CELEX%3A32014L0034
- European Commission — Equipment for potentially explosive atmospheres (ATEX) https://single-market-economy.ec.europa.eu/sectors/mechanical-engineering/equipment-potentially-explosive-atmospheres-atex_en
- IECEx —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System for Certification to Standards Relating to Equipment for Use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 https://www.iecex.com/
- Directive 1999/92/EC — 職場爆炸性氣氛安全(分區責任法源)
- EN/IEC 60079 系列 — 爆炸性氣氛用設備標準


